常用法律英语词汇详解&词典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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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常用的法律英语词汇,想扩大法律英语词汇的小伙伴可以涨姿势了!

 

1. Concurrent Sentence 合并判决

 

刑事案中的被告犯了两项或以上的罪名同时成立,但各项罪名的判刑同时执行,例如第一项罪的判刑是一年监禁,而第二项罪的判刑是监禁两年,两项罪合并判决,被告只需要被服刑两年。

 

2. Consecutive Sentence 连续判决 

 

刑事案中的被告所犯的不同罪行,是以连续判决执行,则被告需要分别服刑,例如一项罪被判了两年,另一项罪则被判了三年,被告便需要连续服刑五年,才会被释放。

 

3. Consideration 约因

 

合约是订约方自愿建立的法律关系,是一方以有价值的代价或者承诺以换取对方的承诺或代价,这些合约中的承诺或代价称为约因,缺乏有效的约因,合约便不能成立。

 

4. Contributory Negligence 分担疏忽

 

意外中的伤者对意外的造成及他自己的受伤程度,需要分担部份疏忽的责任,他所获得的赔偿额也会相对地减少。

 

5. Copyright 版权

 

是作者对他所创作的作品的发表、翻印、复制等专有权利,版权在作品完成后便自动产生及受法律保护,毋须经过任何注册程序,但必须为原创作品才拥有版权。

 

6. Counterclaim 反申索

 

在民事诉讼中,被告对原告作出申索,而该申索的事实和理据与原告的申索是有关连的,反申索是一项独立的申索,所以原告必须对反申索作出适当的响应,例如进行抗辩等。

 

7. Custody 保管,监护,拘留

 

一般而言,Custody这个名词是指对对象的保管或拥有,但在家事法中,Custody of Children 是指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而在刑事案件中,则指对被告的拘留。

 

8. Decree 法庭判令

 

法庭聆讯后所作出的判令,可以分成暂时性判令“decree nisi” 和永久性判令 “decree absolute”,常见于离婚呈请的程序。一般而言,法庭颁出decree nisi后,在指定的期限过后,除非收到反对,否则都会颁出永久判令。

 

9. Deed 契约

 

是一种特别的合约,须要经过当事人签署、盖章并送交对方才算有效,契约上的盖章在法律上被视为一种有效的约因。

 

10. Defamation 诽谤

 

非法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口头的毁谤和以书面的永久形式诽谤都可以构成民事索偿的理据或者刑事罪行。

 

11. Defence 抗辩

 

刑事或民事案件中的被告,否认有关的指控或申索,同时提出反对的支持事实。

 

12. Dependant 受养人

 

是指某人的某些家庭成员,需要依靠这个人提供的经济来支持生活,如果这个人因意外死亡,他的受养人因而遭受损失,是有权追究责任,要求赔偿有关的损失。

 

13. Disclaimer 弃权,否认 

 

是指某人愿意放弃法律上的某项权益,如果这项权益是以书面确认,则这份文件称为Disclaimer。此外,也可以是指对某个声称或指控作出否认的行为。

 

14. Discovery of documents 披露文件

 

在民事诉讼的程序中,原告和被告都需要向法庭及对方披露其所持有关于该案件的所有文件,基于公平、公开和公正的法律原则,是“所有与案有关的文件”都需要披露,而不是只披露对自己有利的文件。

 

15. Distraint 封租

 

租客拖欠租金,业主可以根据租约条文向法庭请求封租令,将租客留在物业中的物品充公拍卖,偿还所拖欠的租金和封租的费用。

 

16. Domicile 居藉

 

是一个人定居的地方,居藉与居所不同,每一个人只可以有一个居藉,但却可以多于一个居所,居藉可以是以出生地为居藉,也可以自行选择移居的居藉,也可以是法律界定的居藉,一个人的法律地位受其居藉影响。

 

17. Estoppel 不可反言

 

是“Stop”的意思,法律上不容许否认经已作出的行为,或者不容许引申某项违反公平原则的争辩。

 

18. Ex Parte 单方

 

在公平的原则下,诉讼的程序一般都是以双方“Inter Parte”形式进行,即是与讼双方同时有机会向法庭作出申辩。但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例如对申请人有人身或财物安全的迫胁,或者不让对方有机会毁灭证据等,是可以容许以单方形式进行。例如以单方传票向法庭申请禁制令,禁止对方将子女擅自携离香港。

 

19. Fiduciary Duty 诚信责任 

 

公司董事和受托人等,因为其身处位置,对委托人或有关的受益人都负有诚信的责任,基本上,诚信责任就是不能以位或权而谋私,凡事均以委托人的利益为前题。

 

20.  Forthwith 立即 

 

法律书信经常用的副词,是立即的意思,例:The outstanding sum should be settled forthwith. 应该立即清还所欠的款项。其实,所谓立即,可以理解为最短的合理时间。

 

哈佛大学法学院前院长罗斯科·庞德曾言:“对法律的初学者,我的头一条建议,向来是请他们买一部好的词典,并且经常请教它。”同样小编认为学好法律英语,一本好的词典是必不可少的。下面就给大家罗列几本常用的法律词典供大家参考。

       牛津法律大辞典        

THE OXFORD COMPANION TO LAW

《牛津法律大辞典》——世界著名法律辞书,素与《布莱克法律辞典》同享盛誉,其权威性为世界各国所公认。1999年,法律出版社引进牛津社版权,邀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国际私法学终身教授、国际私法学博士生导师李双元教授组织翻译,并由其亲自审定。

特点:辞典收词量大,涉及范围广,释义简明扼要;内容覆盖法学理论、法律哲学、法律制度、法律史、法律思想、刑事法、民商法、国际法、法学流派和法学家以及与法律有关的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等诸多领域;是法学研究工作者必备的法律工具书,也是来研究英美法律的宝典。

   布莱克法律辞典(第八版)    

BLACK'S LAW DICTIONARY

该词典自1891年出版以来一直是重要的法律工具书,2004年出版的第八版已经从头至尾的全面修订。全书共辑录超过43,000个定义及接近3,000个例句,并为超过5,300个词汇及定义提供其他串法或同义字句,使它可同时作同义字典使用。附录更载有大量法律词汇缩写,乃市面首见。该新版由著名法律词典编辑者布莱恩·加纳(Bryan Garner)编辑,同时得到杰出法律史学家、学者及33位律师和法官的协助。比第七版多出17,000多个定义,首次加入WEST钥匙码系统,便于研究和参考,接近3,000条源自至少五个世纪前的例句,注解超过1,000项法律词汇缩写及缩拼词,比其他法律词典收录更多引例,全球法学院推荐使用,堪称词典之最。

特点:此词典价格比较贵,如果是初学者,可以选择其他的词典,如朗文法律词典。

         朗文法律词典         

THE LONGMAN DICTIONARY OF LAW

 

《朗文法律词典》由英国著名出版机构——培生教育出版集团出版,“朗文词典”已成为世界著名词典品牌。《朗文法律词典》自1979年第1版面世以来,一直广受普通法学习者的追捧,它已经深深影响了世界各地众多的法学院学生、执业律师和学者。 

 

本词典第一作者L B.科尔森(L.B.Curzon)曾经是一位大律师、法学教授,一生著作颇丰。在第6版修订出版后不久,科尔森便过世了,但是他对英国法各领域百科全书式的渊博理解力以及简约的词条解释力感染了身边的许多人。

 

英国大法官部的移民法官玛格丽特·奥斯汀同忆道;“……他(科尔森)确实是一个渊博的人。我在香港执业期间一直使用他的《朗文法律词典》……我回到英国受聘于大法官部时,他又一次充当了我的良师益友……他总是能适应法律环境的改变,《朗文法律词典》的不断修订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点。” 

 

本词典第二作者保罗·理查德(Paul Richards)在修订第7版时,参考了英国2001年以来新通过的各类法案,新增部分词条,修改新旧词条的解释,即传承了本词典的权威本色,又不失新鲜活力。

特点:“朗文”是我国读者非常熟悉的英国词典品牌。这部《朗文法律词典》在英国本土以及英美法系国家是学习法律专门用语不可或缺的工具书,是从事法律及相关工作的学者和其他人员的通常选择。自1979年第1版面世以来,该词典一直广受普通法学习者的追捧,而且它的价格比较亲民,很适合初学者购买学习!

 

       元照英美法词典        

THE COMPACT ENGLISH-CHINESE 

DICTIONARY OF ANGLO-AMERICAN LAW 

《元照英美法词典》——我国第一部英美法词典。全书有470万字,所收词条达5.1万多个,1500多页,是日本出版的《英美法词典》的3倍。词典得到了大陆、台湾两岸法学界的高度评价。

 

当今世界,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融和日渐明显。我国虽传统上属于大陆法系,但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民法典的制订工作已经提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就英美法而言,其许多法律领域,尤其是在合同法、侵权法等领域,不仅是其本国法律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为世界各国所广泛借鉴。

 

由于语言和法律文化方面的差异,我们对英美法的了解仍然是比较欠缺的,甚至对英美法中的某些基本概念及其制度内涵产生了一些误读、误解。《元照英美法词典》是法律出版社2003-5出版的图书,由潘汉典教授等学者组织编写的《元照英美法辞典》,在全面介绍英美法的基本制度、概念等方面填补了目前我国法律辞书在此方面的空白。因此,《元照英美法词典》对我国法和英美法的基本概念对应准确,解释极为精到。

元照英美法词典作者:薛波京东

特点:《元照英美法词典》具有较强的可读性,既可适用于法学研究人员,也可适用于法官、律师等实务界人士。《元照英美法词典》对于非法学专业人士研究英美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制度也极具参考价值。

 

 

   《牛津美国法律百科辞典》    

THE OXFORD COMPANION 

TO AMERICAN LAW

 

《牛津美国法律百科辞典》是一本有关美国法律史的全面性、权威性及易读性工具书。其中400多个词条按字母顺序进行排列,上百位享有盛望的法律界学者对各词条进行了广泛的探讨。

 

其中包括美国著名律师、法官和法律教育者个人及其职业生涯的传记,从本杰明·到丹尼尔·韦伯斯特等;讨论的范围包括合同法、侵权法、财产法、衡平法等核心概念;对有争议性的题目如堕胎、细胞复制权、平权法、媒体和言论自由等方面进行了概述;对法律助理、联邦调查局等代理及机构进行定义及描述;并对重要案件加以简述,案件跨度从马伯里诉麦迪逊案(1803)和德拉德·司各特诉山福德案(1857)直到罗额诉(1973)以及布什诉戈尔案(2001)。

 

特点:本书最大特点是超越了法学专业与法律行业的范围,通过在美国法律历史上较出名的法学人物、名案以及相当多的权威学者的论文来侧重剖析美国法律的发展过程,包括美国法律所形成的时代背景,美国社会与文化对法律的影响等,是一部内容翔实、实用性较强的参考资料用书。

 

此外还有一些小的词典,如上海出版社出的兰登书屋的《袖珍英汉法律词典》、法律出版社出的《简明英汉法律词典 》,对初学者而言也不错。学习者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学习阶段来选择不同法律英语词典。

 

译匠编辑,素材:网络。

发布于 2020-10-09 14:5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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