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 | 法律英语词义辨析:议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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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议会,又称国会,起源于英国,是从封建性质的等级会议演变而来的,议会是一个主权地区的立法机关,其成员由属该地区的代表组成。议会一词来源于拉丁文,原意是谈话式辩论,最初以一种代表们集会的形式出现,经过长期的演变和发展,最终作为民主的基本形式在许多国家普遍确立。本周,小编就和大家一起学习关于“议会”的法律英语词义辨析。


Parliament /Diet

Congress/Reichstag

 Bundestag/ Duma

以上词汇均有“议会”的含义。


Parliament

①议会;国会 ②[P-]英国 议会大不列颠和北爱尔兰[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的最高立法机关,由国王[ King or Queen]、上议院[House of Lords]和下议院[ House of Commons]组成。

现今,英国议会的完整形态是经历盎格鲁一撒克逊时代的贤人会议,11世纪的御前会议,13世纪的国会以及14世纪的上议院和下议院之发展变化,オ具备今日的规模。

英国议会之完整组织,为世界各国议会的楷模。最初,英国要求所有的立法都必须经议会两院[ Houses of Parliament]的同意。除财税法案[ money( or finance)Bl]之外的法案可由其中一院提出,而财税法案则由下议院提出,上议院可否决但无权对它进行修改。不过,1911年《议会法》Parliament Act]特别准许立法可单独经由国王和下议院[Parliament]而生效。因而,对于已由下议院通过,会期届满前经由议长[ Speaker]批准作为财税法案移交的法案,如果上议院在一个月内不通过,则毋需上议院的同意而将其提交国王批准。对于非财税法案,该法规定了上议院搁置否决[ suspensory veto]生效规则,1949年《议会法》对1911年《议会法》进行了修订,把“搁置期”[ suspensory period]从连续三个会期减少到两个会期。1949年《议会法》自身就是依1911年《议会法》的规定没有经上议院同意而通过的。议会任期5年,但根据议会法它有权延长其任期。( House of Lords; House of Commons)。


英文释义:

1. The supreme legislative body of some countries; esp (cap ), in the United Kingdom, the national legislature consisting of the monarch, the House of Lords ,and the House of Commons <a majority in Parliament>.

2. The period during which a parliament meets <during the present parliament>.

——Black’s Law Dictionary


Congress

①(代表)大会 ②[C-]〈美〉国会联邦政府的立法机构,根据美国1787年宪法第一条第一款设立,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并于1789年3月4日在纽约市[New York City]召开了第一届国会。


英文释义:

1.A formal meeting of delegates or representatives;CONVENTION (4).

2.(cap. )The legislative body of the federal government, created under U.S. Const. art. I, I and consisting of the Senate and the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Black’s Law Dictionary


Diet

是指神圣罗马帝国议会,起初由教俗两界的诸侯构成,14世纪时演变为三个集团,即七大选侯、一般诸侯、贵族、市镇代表,该议会具有立法、征税及其它方面的权力。依据1648年的《威斯特伐利亚条约》[ treaty of Westphalia],神圣罗马帝国议会不再作为全国性的集会而变成了组成德意志松散联邦的各州的特使的会议,1663年起它完全失去作用,1806年随帝国的灭亡而消亡。


英文释义:

1. A country's parliamentary assembly, as in Israel, Japan, or some eastern European countries.

2. A governing body's meeting day for legislative, political, or religious purposes; specif., a national assembly of various European countries, such as the diet of the German empire, which was summoned by the emperor regularly to perform various functions, including levying taxes, enacting laws, and declaring war.

3. Scots law. A day to perform a duty, such as a court sitting day, an appearance day, and a criminal pleading or trial day -Also spelled dyet.

——Black’s Law Dictionary


Reichstag

是指旧时德意志帝国国会或德国国民议会下议院。1871年4月17日的“俾斯麦帝国宪法”在议会的权利结构方面继承了1867年4月17日北德意志邦联帝国议会的特点。帝国议会和德国皇帝一道成为帝国统一的象征。帝国议会和联邦参议院(der Bundesrat)共同行使颁布法律的职权,帝国议会并拥有财政预算的共同决定权。不过帝国总理并不对帝国议会负责。

1871年帝国议会有382位议员,从1874年开始有397位议员。议员通过公开的直接普选产生。议员作为整个帝国人民的代表并不服从某一特定团体的特殊指示,并享有豁免权。选举开始是每三年举行一次,1888年后每五年一次。帝国议会每年由德皇召集。联邦参议院只有在得到德皇同意的情况下才能解散议会。


Bundestag

德国联邦议会由德国联邦议院(Bundestag)和德国联邦参议院(Bundesrat)组成,两院共同组成德国的立法机构。

第十八届联邦议院于2013年选举产生,共拥有630席,代表由直接选举产生,任期4年,设有联邦议院议长一人,在礼仪上享有仅次于联邦总统的第二高地位。

德国联邦议院由选民直接选出。联邦议院的立法会议任期是四年,但在特殊情况下可延长或缩短。根据《基本法》第38条第2款和《联邦选举法》第12条规定,每个年满18周岁,且在德国居留满3个月的德国公民都有选举权。

《基本法》规定,立法权由议会行使。联邦德国议会实行两院制,联邦议院立法职权主要是:提出和通过法案,监督法律的执行。联邦参议院立法职权主要有:提出法案,审议联邦议院通过的法案,行使立法否决权。


Duma

是俄罗斯联邦议会的下议院,为俄罗斯国家的议会。"杜马"一词,是俄文(дума)音译,Duma意为"思考"。

沙皇俄国原是封建专制国家。1905年革命运动爆发后,沙皇尼古拉二世为缓和政治危机,于同年9至10月间宣布召集"国家杜马",并赋予一定权力。1906年和1907年,产生了第一、二届国家杜马,但随后不久就被解散。后来又产生了第三、四届国家杜马,其权力都不大,但名义上是国家的议会。

1917年十月革命胜利后,苏联建立了"议行合一"的苏维埃制度。苏联解体后,1993年,俄罗斯又恢复了"国家杜马"的名称。俄罗斯的国家杜马是1993年建立的。在此之前,俄沿用苏联时期的办法。苏联的议会是"人民代表苏维埃",其常设机构是两院制的"最高苏维埃",内分联盟院和民族院。1988年,苏联进行改革,"人民代表苏维埃"改称为"苏联人民代表大会",其常设机构依然称"最高苏维埃"。当时,俄罗斯也照此办理,建立了"俄联邦人民代表大会",其常设机构是"俄联邦最高苏维埃"。

1993年10月俄罗斯发生"炮打白宫"事件后,叶利钦总统宣布废除苏维埃制度,建立新的联邦议会,其上院称"联邦委员会",其下院即"国家杜马"。


(本文转自公众号“律蚁语言服务社”,已获授权)

发布于 2020-05-29 11: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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