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 | Pick Pick 法律英语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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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喽!我的小婊贝们!你们可爱的小蚂蚁君又肥来了!

自我感觉上一期反响不错,所以我又来「误人子弟」啦哈哈哈(开玩笑的,我们是正经的法律翻译小课堂!童叟无欺!)

咳咳,上一期我们讲到了「基本词汇辨析」之「刑事罪名」篇☞带大家了解一些常见的罪名术语后,本期我们将走进「基本词汇辨析」之「刑诉程序」篇1☞

首先,零基础的盆友们可能会疑惑我们常说的「刑诉」到底什么呢?

根据诉讼的内容和形式不同,诉讼活动可以具体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部分。


其中,刑事诉讼是指审判机关(人民法院)、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侦查机关(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等)在当事人以及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诉讼活动。


刑事诉讼法的任务,就是从司法程序方面,保证刑法的正确执行。刑法,是刑事诉讼法存在的前提;刑事诉讼法,是刑法得以正确实施的保证。两者互相依存,是缺一不可的「姊妹法」。对比来讲,刑法即实体法、刑事诉讼法即程序法。

社会常识告诉我们:要维持社会治安、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治安机构就必须对扰乱社会秩序、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不法分子实施必要的强制措施;而司法机构只要有确凿证据就应将疑犯(suspect)或犯罪分子(criminal element)绳之以法。但按正常司法程序,具体是如何对疑犯实施抓捕、起诉和定罪的呢?虽然各个社会做法不尽相同,但在法治国家大体上都不外乎按以下步骤进行——

在非紧急情况下,如发现疑犯,警方首先要取得法庭的逮捕证(arrest warrant)

如果需要入屋搜查,则要事先取得法庭签发的搜查证(search warrant)



About「Warrant」

Warrant是一种具有手令性质的命令(order/wait),虽然词典上也称之为一种法令(decree),但它与法律(law)、条例(ordinance)、法例(enactment)、法典(code)有很大不同。

法令(decree)是由法律授权法官,再由法官根据酌情权而签署的命令或授权书,它是只针对个别案例和特殊情况而签发的行政命令,如紧急戒严令等。

法律(law)、条例(ordinance)、法例(enactment)、法典(code)是通过严格的立法程序(legislation)而产生的时效性较长,除了享有外交豁免权(immunity)人士之外,人人都要遵守。

抓到嫌犯后,倘若有充分的表面证据(prima facie evidence),就可对其实行拘留(detain/take into custody)   


About

「Evidence」

人证 witness/human evidence

物证 physical evidence

重要证据 material evidence (这个不是物证哦~)

在证据一词中,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拉丁词(alibi)即「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据」


前一段所提到的拘留是指刑事拘留(ciriminal detention),由执法机关和检察机关实施。各种拘留都有时间上的限制,在中国内地刑事拘留期限通常为10到14天,因此,执法和检察机关在抓到嫌犯后必须尽快对疑犯立案起诉。




About

「Detention」



拘留还包括行政拘留和民事司法拘留等。

行政拘留(executive detention)是根据治安处罚条款、由执法机关对当事人实行的强制措施,如一个形迹可疑的人深更半夜在公共场所游荡(loitering),警员有权对其实施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一般是1天以上,15天以内

民事司法拘留(judicial detention)则是由法庭根据民事诉讼法对妨碍民事诉讼的人实施的一种强制措施。


(本文转自公众号“律蚁语言服务社”,已获授权)


发布于 2020-06-01 14:4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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