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nding在法律英语中的多重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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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nding在法律英语中主要有以下三层含义:


1.状况、状态


credit standing信用等级;资信状况;偿债能力

指到期偿还债务的能力和可信度。

如:

The fair value estimates are made at a specific point in time, based upon available market information and judgments about the financial instruments, including estimates of the timing and amount of expected future cash flows and the credit standing of counterparties.

公允价值估计会于特定时点根据有关金融工具的可用市场资料及判断进行,包括预期未来现金流量的时间及金额以及交易对手信用状况的估计。


now standing现时状态

买卖生长着的树木的合同中的用语,指所买卖的树木应处于合同签订时的大小和状态,而非砍伐或搬动时的大小或状态。


2.资格


legal standing

法律上的能力;法律上的资格


good standing

合格的;够格的;资格完备的

如:

AVRS is a corporation duly organized, validly existing and in good standing under the laws of the state of Nevada.

AVRS是一家在内华达州正式组建、有效存续且资格完备的公司。


standing to be sued被诉资格

个人或主权国家在诉讼中成为被告的资格。对于主权国家来说,除非它同意应诉,否则它不能成为被告。


standing to sue起诉权;司法救济请求权;原告资格

指一方当事人因与某项纠纷有充分的利害关系,从而可向法院寻求司法解决该纠纷的权利或资格,即有权提出某项法律请求或者寻求以司法途径实现某项权利或使义务得到履行。在美国联邦法院,当事人若要取得原告资格须表明:1他所反对的行为已给自己造成了实际损害;2他所寻求保护的权益属于制定法或宪法所保障的权益范围之内。


3.常设的;长期有效的;已由法律或习惯确定的


standing committee常设委员会

1在美国,指负责某一具体领域立法的常设性法律委员会〔legislative committee〕。其通常是负责审议基本的立法政策问题,举行立法听证会,淘汰不必要的议案及筹划利于议案通过的措施。2〔S- C-〕在英国下议院,除非另有规定,财政法案以外的公法案应经常设委员会审议。常设委员会的数目无限制,最多时在下议院有9个常设委员会。常设委员会的成员由遴选委员会〔Committee of Selection〕决定。各委员会中各政党所占名额按各政党在下议院中总体的力量对比来分配。各常设委员会的成员人数少则20人,多至50人,平均为45人。主席由下议院议长从主席候选人名单中任命,他可以决定将修正案付诸讨论,决定是否接受一项终止对某议案进行辩论的动议并将其付诸表决。每个常设委员会的职能是逐条讨论提交给它的法案,对所提议的修正案进行辩论并最后向下议院汇报。它必须遵守下议院的议事规则。


standing master常设法官助理

指法院中常设的法官助理,受法官指令对特定案件承办传讯关系人、调查证据等事项,最终须向法官提出报告及意见,供法官参考。

发布于 2022-11-30 12: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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