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法系庭审之交叉询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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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莱克法律词典》对交叉询问(Cross-examination)的定义为“The questioning of a witness at a trial or hearing by the party opposed to the party who called the witness to testify”,即在庭审或听证会上,对方当事人向证人进行的质问。“交叉询问”既可指英美法系对抗制庭审模式中由当事人双方主导的,包括主询问、反询问、再主询问、再反询问等阶段组成的法庭调查制度;也可指其中的一个阶段,即反询问。

       本文仅针对交叉询问制度的几个阶段做简要概述:

       第一个阶段:主询问

       主询问(Examination-in-Chief,又称为直接询问Direct Examination),即申请传唤证人的一方对其证人进行的询问。其目的在于,就案件向法庭作出有利于本方的陈述。不允许进行诱导性询问。

       第二个阶段:反询问

       反询问(Cross-examination)是在主询问结束之后,对方当事人对上述证人进行的询问。反询问的范围限于主询问时陈述的内容以及相关事项。若超出上述范围,须征得法庭许可。允许进行诱导性询问,其目的在于,破坏主询问中证人陈述的可信性,以及获得有利于己方的信息。

       第三个阶段:再主询问

       再主询问(Re-examination,又称为再直接询问Re-direct Examination),即反询问结束后,举证方对其证人再次进行的询问。再主询问的范围限于反询问中的事项,未经允许,不得引进新的事项。其目的在于,使主询问的一方有机会针对反询问中的问题进行澄清或解释。

       第四个阶段:再反询问

       再反询问(Recross-examination)是在再主询问结束之后,对方当事人对上述证人再次进行的询问。其目的与反询问的目的基本相同,但不应重复提问反询问涉及的问题。

       以上四个阶段为交叉询问的基本阶段,若各方仍有事项需要询问,可继续再主询问、再反询问,直至各方均无事项询问。

发布于 2021-01-04 18: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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