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及其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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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此罪名系结果犯,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升格量刑。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具体可以是各级国家机关中负责签订、履行合同的工作人员。


行为人主观是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被诈骗的危害结果,但由于马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严重不负责任,致使造成重大损失。如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合同对方通谋,甚至收受贿赂,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徇私舞弊,损害国家利益的,应当认定为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的规定定罪。


相关法律法规:

《刑法》第406条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参考双语例句:

In Algeria, prosecutors had the status of magistrate, whereas in Brunei Darussalam prosecutors were in the category of “legal officer”, which meant a qualified person in the judicial or legal service of the State.

阿尔及利亚的检察官具有法官的地 位,而文莱达鲁萨兰的检察官则属于“法务官员”的范畴,即指有资格 在 国家 司法或法律机关工作的人员。

They define wrongdoing as “the commission of a criminal offence or dishonesty, failure to comply with a legal obligation, a miscarriage of justice, corruption or dishonesty or serious failures in the administration of a public body”.

联合国准 则中把不法行为定义为“罪或欺骗行为、未履行法定义务、司法不公正、在公共机构管理中贪污、欺骗、或严重失职等”。

发布于 2022-07-20 16:3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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