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中涉及“判决”和“裁定”两种表述,二者有什么区别吗?

《民事诉讼法》中涉及“判决”和“裁定”两种表述,二者有什么区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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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指人民法院通过法定程序,根据认定的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以国家审判机关的名义所作出的解决当事人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判定。人民法院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和执行力。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可以从不同的角度作不同的分类,按照人民法院的审级制度,可以把判决分为一审判决(first instance judgment)、二审判决(second instance judgment)和再审判决(retrial judgment)。按照判决所解决的案件的性质,可以把判决分为确认判决(declaratory judgment)、给付判决(judgment on prestation)和变更判决(modification judgment)。按照案件审理的结果,可以分为全部判决(complete judgment)和部分判决(partial judgment)。按照当事人到庭的情况,可以分为对席判决(judgment inter parties)和缺席判决(default judgment)。

就民事判决书而言,《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民事裁定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为解决诉讼程序上的问题所作的判定。

针对裁定的适用范围,《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除上述十种具体情况,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也可以是:人民法院依特别程序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本案存在民事权利义务争议,应当裁定终结特别程序;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的上诉案件的处理,一律使用裁定;人民法院对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等。

裁定有口头裁定和书面裁定两种。口头裁定指审判人员不制作裁定书,而是将裁定的内容,口头向当事人宣布。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口头裁定的,应当将裁定的内容以及宣布的情况记入笔录。书面裁定是以书面形式作出的法律文书,书面裁定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送达当事人。

针对口头裁定和书面裁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三款规定:

“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例句1

原句:

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译文:

If a party is dissatisfied with a ruling for preservation of property or preliminary execution, he may apply once for review. Execution of the ruling shall not be suspended during the period of review.

 

例句2

原句: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

译文:

In the event that the judgment on the case may become impossible to enforce or such judgment may cause damage to a party because of the conduct of the other party to the case or because of any other reason, the people’s court may, upon the request of the said party, order the preservation of the property of the other party, specific performance or injunction; in the absence of such request, the people’s court may, where it deems necessary, may also order property preservation measures.

 

 

来源:

http://www.npc.gov.cn/npc/c2269/200012/d6d618df427749b78820f1c405fa181d.shtml;

http://www.npc.gov.cn/npc/c2269/200012/52e1ea7ba9df4c698443f9fabb7be68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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