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英文合同中, 单复数混用到底有多大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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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人的理解中,单词的单数和复数都源于同一词根, 意思都一样, 在翻译过程中如果单复数混用不会有什么大问题, 顶多算是语法不规范。


在大多数情况下确实如此,单复数混用一般没有太大问题,但正如开车不看交通指示,一般是没事,但确实是最容易出现交通事故的。单复数形式严格使用,就如同按开车看交通指示。交通指示的作用大家都清楚,但区别单复数形式的重要性就不是人人知道了。


以下几个例子正说明了区别单复数的重要性:


1.   首先看个单词:Security & Securities

security 有证券、担保等很多含义,但是它们用起来差别确实很大的,比如security company 和securities company, 两者大不相同,前者是担保公司,后者是证券公司。

其他例子如: damage & damages, 欢迎讨论


2.   再看一个合同纠纷的例子:

有一个投资咨询合同,开始时双方你好我好大家好,顺利签了合同,对一些具体内容都没有深究;但合作约两年时双方就有些不和谐了,公司不想再用投资公司了,但投资公司不想解除合同,想至少再合作一年。纠纷产生,就要拿合同说事了,合同到底能不能解除呢?

Term: This agreement shall be effective for one year from the Effective Date and shall automatically renew for successive one year periods.

请大家说一说,根据这个条款合同一年到期后到底可以自动续期一次还是多次次数。合同中没有其他更明确的条文,只能根据只一句话判断。

经过判断,应该是可以自动续期多次,因为one year periods 中periods 用的是复数。这样,公司就处于被动局面,只得答应再合作一年。


3.   再看一个授权纠纷的例子

某伊朗石油公司授权某中国公司就伊朗原油买卖独家与China oil company 进行磋商,授权具有排他性。中国公司注意到中国公司在与中石化洽谈过程中,发现伊朗公司在与中石油进行直接联系。中国公司很生气,认为伊朗公司不能将它绕过去,但伊朗公司还很有理,人家说我只授权你独家联系一家China oil company,不是所有的China oil companies,现在你们已经联系中石化了,我们当然可以联系其他家中国石油公司了。就这样这家中国公司还吃了哑巴亏。


某些单词的单复数不仅词义上有区别,如果放到句子中就会有更大的语句差别,因此一定要慎重,这也是为什么外国律师起草的合同中往往规定本合同中单词的单复数具有同一意思,就是为了最大程度上避免歧义的发生。



发布于 2020-05-02 11:3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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