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话是由多个短句组成的,因此不涉及结构问题,翻译重点在于其中的重点术语,主要如下:
1. At law和in equity。这两个在此处是相对的,分别指的是普通法和衡平法。在英文法律材料的翻译中,尤其涉及英国的材料中,对于law和equity的翻译要尤其注意,不能简单地将“law”翻译为“法律”,将“equity”翻译为“公平”,需要根据上下文仔细判断。
2. Specific performance实际履行、特定履行。
衡平法上对违反合同的一种救济,指强制被告实际履行其合同义务,也即令其完全按原合同中他所承担从事之事来履行清偿。这是一种特殊的、非常性质的救济,法院有自由裁量之权,但也按先例所定之原则行使。这是一种对人诉讼,如果被告不在管辖区内,则特定履行令就不能发出。特定履行只适用于依普通法赔偿损失的方法对其损失不能充分补偿的合同,该合同应该是肯定的合同,对其赔偿损失尚非足够补偿;该合同应是一个待履行的合同,而不是已履行完的合同。
3. Injunction禁令、禁制令
法院签发的要求当事人做某事或某行为或者禁止其做某事或某行为的命令。它是一项衡平法上的救济措施。当普通法上对某种损害行为不能提供充分的救济时,便可寻求以禁制令来作为补救。它主要用于防止将来某种损害行为的发生,而不是对已发生的损害给予补偿,或者是对不能以金钱来衡量或给予金钱损害赔偿并非恰当的解决方式的损害行为提供救济。根据其内容是要求做一定行为还是禁止做一定行为,可分为命令性禁制令〔mandatory (compulsive) injunction〕和禁止性禁制令〔restrictive (preventive) injunction〕。
整段可以翻译如下:
合同是相互负有义务的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达成的、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的协议。合同可以以书面形式签订,也可以以口头形式达成(口头合同)或者依双方从事的行为而确立。普通法上违反合同的救济通常是“损害赔偿金”或“金钱补偿”。在衡平法中,救济可以是合同的实际履行或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