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译为“信托契约/信托契据”。《元照英美法词典》的解释为“美国一些州规定在设立抵押时所使用的一种文据,根据这种文据,将不动产的法定所有权交给一位或多位受托人保管,以保证债务清偿”。
信托契约与抵押都属于担保,但不同之处在于,抵押包含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信托契约包含信托人、受益人和受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