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该怎么翻译?

这句话该怎么翻译?

Judge Posner, writing for the majority, noted that the plaintiff could have brought a state antitrust claim in the first action and that the state and federal antitrust laws were almost identic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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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翻译这句话时有几个点必须要明确:


(1)writing for the majority:这里的writing不是writ(令状,书面命令)的动词化,而是write(写)的分词。writing for the majority是美国司法界的专用术语(或行话),意思是“代表多数”(指法官的多数)写判决意见书(或判决书)。


(2)antitrust反托拉斯,托拉斯为垄断组织的高级形式之一。由许多生产同类商品的企业或产品有密切关系的企业合并组成。旨在垄断销售市场、争夺原料产地和投资范围,加强竞争力量,以获取高额垄断利润。当然,垄断组织的形式不只有托拉斯,还有:卡特尔(cartel),辛佳迪(syndicat)、康采恩(konzern)等;值得注意的是trust在此处翻译为“托拉斯”,但是trust在法律类文件中还有信托、信托受益权、信托关系、信托财产、同行业企业的联合等意思,在翻译时还要根据上下文具体分析。


(3)In the first action意思为“第一次诉讼”,action在这里的意思为诉讼(指为实现个人权利、阻止个人非法行为或惩罚犯罪等而在法院进行的一种程序),而不是行为。


通过上述分析,该句可以翻译为:


波斯纳法官代表多数写判决意见书,并指明说:原告在第一次诉讼中可以提出州反托拉斯请求,而且州和联邦反托拉斯法几乎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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